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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心人捡到手机归还该怎么感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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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(第1页)

6.

周丽华的传票没有让我等太久。

第九天,她把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拍了个照片发上网,配文说"起诉已经受理了,这回谁也跑不了"。

图片上盖着法院的章,立案案由写的是"不当得利纠纷",她把我列成了被告,诉求是"返还人民币三万元"。

评论区一片叫好。

我把那张立案通知书存下来,给林律师转了过去。

林律师回得很快:"她真告了。"

"嗯。"

"东西准备好了?"

"准备好了。"

"那就等她上庭。"

开庭那天早上我给林律师打了电话,问她要不要提前碰一下。她说不用,到了法庭上你跟着我的节奏走就行。

上午九点,我在法院门口看见了周丽华。

她换了一身新衣服,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身边跟着她请的那个中年男律师。

她看见我的时候嘴角压了一下,那个弧度我认得,她觉得自己稳了。

林律师走在我前头,步子不急不慢,开庭前还在跟我闲聊昨天她家猫打碎了一个花瓶的事。

法庭不大,旁听席上坐了两个人,本地自媒体博主,举着手机。

法官坐定之后核对双方身份,让周丽华的律师陈述诉求。

那个男律师把话说得很顺:"我方当事人当日遗失帆布包一只,内装现金十三万元。被告捡拾后仅归还十万元,私自扣留三万元,经派出所调解无效,请求法院判令返还。"

法官点头,看向林律师。

林律师站起来递材料:"我方当事人捡到失物后第一时间报警,全程由派出所民警见证。十万元现金当面清点,失主本人确认金额无误并签字领取。这里是接警记录、清点确认单、监控录像截图,以及银行取款凭条原件。"

周丽华的律师立刻站起来了,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