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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(第1页)

5.

林律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,说话利落,看材料很快。

我把所有东西发给她,她看完之后问了我一个问题。

"你确定她当时在派出所签了清点确认单?"

"签了,警察让她当面数了两遍,数完签字。"

"确认金额是十万?"

"确认。"

林律师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两三秒,然后笑了一声。

"那你稳了。

她要是只上网骂你,那是民事侵权,咱们起诉诽谤也得费点力气。但她要是去法院告你,那性质就不一样了。"

"她已经在网上说请了律师。"

"那就等她来告。"林律师的语气很稳,"她不来告,咱们就把证据打包发律师函,要求她公开澄清。

她要是来告,法庭上她得拿出她丢的是十三万的证据——银行取款记录、存折流水、柜台监控,一样都不能少。她拿得出来吗?"

我想到那张凭条上清清楚楚的"100,000.00"。

"拿不出来。"

"那就行了。她只要告,咱们就反诉诬告陷害。

她要不告,咱们就把所有的东西公开,让网友自己看。你两边都不亏。"

我挂了电话之后又看了一遍周丽华最新那条视频。

评论区置顶了一条她自己的留言:"已经去法院立案了,过两天传票下来我就发给大家看。"